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限公司年产7万个石墨方舟生产线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7972589 通讯地址:******管理局二楼大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鹿邑县福康医养院建设项目 |
周口市鹿邑县高集乡老君堂村东北角 |
******医院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周口市鹿邑县高集乡老君堂村东北角,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52万元,占地面积13207.65m2,建筑面积13983.84m2******医院综合楼,医疗建筑面积5999.43m2,可容纳床位99张;内设有CT、磁共振、彩超等医疗设备;配套建设1栋老年养护院+1栋2层配套楼,建筑面积为7984.41 m2,可容纳床位160张,设有康复理疗、各种老年健身娱乐器材等。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格栅+调节池)+二级处理(A/O)+深度处理(絮凝沉淀+过滤)+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废水处理后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标准要求后,排入白沟河。 2、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加盖密闭措施,并连接集气管道,废气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恶臭气体速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时:硫化氢排放速率限值0.33kg/h,氨排放速率限值0.33kg/h)。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柴油发电机、泵、空调机组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有限公司或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固废包括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在危废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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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产7万个石墨方舟生产线建设项目 |
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前李农场二队0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产7万个石墨方舟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前李农场二队01号,租赁已建成厂房2080m2进行生产,总投资1000万元。 |
1、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苯酚、甲醛经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75mg/m3,排放量为0.03kg/h,0.0723t/a。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为2.3mg/m3;苯酚排放浓度为0.026mg/m3;甲醛排放浓度为0.0012mg/m3,VOCs、苯酚、甲醛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9.09mg/m3、7.69mg/m3、24.13mg/m3,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10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碳素行业绩效分级中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100mg/m3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中,并采取消声、隔声降噪措施,降低生产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式除尘器除灰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酚醛树脂桶、废液压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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