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4-45
2、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政府2024年辛店镇岳庄村冷藏车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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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磋商采购-2024-45 |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丰华街318号金域蓝湾G5号楼公寓附属105室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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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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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民政府2024年辛店镇岳庄村冷藏车购置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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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利婵、关宏图、赵桂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3573元。
收费金额:23573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00分。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新郑市辛店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兴路景瑞商务中心8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